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LED显示屏采购项目(YZLHZ2025-C1-010-HZQT)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HZ2025-C1-010-HZQ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
(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2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四)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四)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3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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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属于监狱企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交此函); |
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属于监狱企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交此函); |
4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5 |
评审方法及标准 |
价格(30分) (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最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 (4)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 |
(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竞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竞标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竞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竞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竞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竞标报价×(1-4%)。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竞标报价。 (3)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评审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6)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30分 |
6 |
采购合同文本 |
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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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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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30号
联系人:陈华德 0774-5136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hjc黄金城官网H6
地 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翔云街87号金丰大厦5楼
联系人:康瀞予、黄宝娟 0774-5285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瀞予、黄宝娟
电 话:0774-5285056
五、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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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