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X2025-DLGK-C0024-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美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梧州市龙腾路33号C9幢1单元404房
中标金额: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佰零陆万伍仟捌佰零壹元贰角整(¥5,065,801.20元),每年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伍拾叁万贰仟玖佰元陆角整(¥2,532,900.60元),服务期2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主要采购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2年。项目服务地点包括: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区(梧州市新兴三路26号)、新兴办公区(梧州市新兴三路19号)、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区(梧州市工厂一路九龙里22-24号)、和平路征管资料库房(梧州市和平路12、14、16号)、金叶办公区(梧州市新兴二路5-2号)、西环周转房、金秋家园(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8号)、神冠豪都周转房、西湖大厦资料库房(梧州市蝶山二路23号)、大学路周转房等区域,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年 |
中标供应商为采购 人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健雯(组长)、胡乐毅、区长征、李春燕、程鸿(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服务招标”费率执行。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肆万柒仟贰佰玖拾陆元整(¥47,29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梧州)(http://guangxi.chinatax.gov.cn/wuzhou/)、hjc黄金城官网H6网站(http://www.yzljt.cn/)
中标人(广西美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审总得分:97.72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26号
联系方式:邹炜健、李柳妮 0774-6022783、6022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hjc黄金城官网H6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
联系方式:周子然、覃文思 0774-3859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然、覃文思
电 话:0774-3859935
十、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hjc黄金城官网H6
2025年5月16日